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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明确"十不准" "无人机跟拍地铁"将处罚

1373人参与 |时间:2018年05月29日 15:13 |

“黑飞”、低空飞行今后可要注意了。近期,交通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明令禁止九类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其中就包括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从去年的4月中旬到5月初,短短20天时间里,西安地铁就曾三次遭遇防晒网、风筝、气球等“飞行物”的侵袭,一度导致地铁列车停驶。而这些飞行物飘落到供电网上,极有可能发生短路,致受电弓等器件损毁,造成停电,影响列车的安全行车。如果无人机等物件在飞行过这一区域时,一旦与高速运行的地铁列车发生碰撞,或将对地铁驾驶员、乘客及车辆安全造成威胁。

记者了解到,在5月24日交通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明确了九类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其中包括: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也将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外,记者了解到,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在5月21日到6月22日期间,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进行全文公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促进西安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立法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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