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之家

南航通航混改正式落地 引入三家投资主体

1417人参与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3:50 |

2019年11月26日消息:南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通航")正式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了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三家投资主体,并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成为国家重点通用航空企业之一。

南航股份公司当日与三家投资机构签署了《北京产权交易所员工持股平台及南航通航的正式协议》。混改方案完成后,南航通航的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到13.4228亿元,南航股份公司、国改双百基金、南航资本控股、珠海通航通分别持有南航股份57.9%、14.1%、10%、10%、8%,南航集团公司仍保持控股地位。

南方航空的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又下了一城。

隶属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南航通航,是国家重点通用航空企业之一。南航航运在2018年8月被列入了国务院国资委的综合改革“双百行动”企业名单。南航通航于2019年5月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第四批“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

南航集团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双百行动”的工作部署,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南航集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制定了《南航集团国有企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双百行动”工作组,通过多轮磋商、交流与谈判,引进战略投资者,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顺利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双百行动”落地的又一生动案例。

通过改制,南航实现了由国有独资公司向混合所有制公司的转变,实行了董事会,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南航做大做强做大国有资本,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2018年,南航集团层面引进投资者,北京国投正式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取得良好成效。本次南航集团旗下子公司南航通航实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化民航系统“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

增加资本金将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推动国际国内双循环。

南方航空公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战略位置,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南航已开通广州-澳门跨界直航航线,共同开展舟山岛际通勤业务,并计划开通粤港澳等城市的国内和跨界短途运输航线,协助构建区域性通勤网络。

今后,南航将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以海南自贸港、长三角经济带、京津冀区域经济建设为契机,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优势,深耕油运、电、能源等传统行业的通航运输市场,大力发展维修服务、海岛观光、短途空勤、应急救援、医疗救助、通航培训、公务飞行等新兴产业和通航产品,推动交通运输、医疗保障、旅游娱乐等多产业融合发展,为推动国际国内经济双循环做出更大贡献。

关于南航通航的介绍。

南方航空是国内少数几家具备全资质能力的通航企业,可从事各种通用航空作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陆上石油作业,海上石油作业,直升机外载作业,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空中游览,私人飞机驾驶执照培训,直升机引航作业,飞机代管业务,航空租赁,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航空摄影,航空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试验,城市防火,空中巡查,飞机播种,空中除草,卫生害虫防治,航空护林,飞机维修等。

南航共有25架通用飞机,其中16架S系列重型直升机,是美国西科斯基亚洲最大的直升机机队;在珠海、湛江、三亚和兴城有4个长期海上作业基地,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有10多个作业点;拥有CCAR91、CCAR135等载客和私人飞行经营资质,以及CCAR61的私照、商照和机型培训资质;是CCAR145部飞机维修单位,具有大批量机型的高级别定检维修能力;2009年获得民航中南管理局颁发的CCAR-147国际认证证书,是国内第二家具备此项培训资质的通航公司,具备S76、S76A、S76C、S92A和BELL407等多种主流机型的培训资质;自2003年6月起,南航获得并保持了BSI公司颁发的CCAR-147国际认证证书。

另外,南航还担负着应急运输、医疗救护和转运等重要任务。根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南航紧急出动社会救援队共救助200多人。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南航公司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授予“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称号。中国民航总局于2017年8月授予南航通航“通用飞行安全明星奖”。2014年,南航通航获得了“中国直升飞机运营实力奖”和“通航开发创新奖”。

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南航公司在2020年后,将加强防疫和复工复产工作,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和上级的赞誉,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安全形势稳定,效益持续增长。截止到11月20日,实现安全飞行11972小时,预计到2020年1-11月公司总利润同比增长45%。超出了年度利润指标的范围。

来源:航空资讯 | 航空之家 | 飞行汽车, 未经原创作者航空之家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书面授权使用航空之家内容时,须注明作者及来源 “航空之家”。如非法使用航空之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航空之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航空之家官方唯一QQ号:2926969996)

本文地址:https://news.aerohome.com.cn/post/2088.html

有好的文章希望我们帮助分享和推广,猛戳这里我要投稿

必填

选填

选填

◎已有 0 人评论,请发表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