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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发布《初教6型飞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

1282人参与 |时间:2019年01月26日 22:33 |

近日,民航局适航司发布《关于发布初教6型飞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适航司组织对已完成军方定型的初教6型飞机军转民适航政策进行了研究,研究工作基于风险管理的方法,将初教6型飞机的实际使用经验评估转化为适航安全结论,评估结果表明初教6型飞机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维护简单。在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都公司”)保持初教6型飞机现有技术状态、生产条件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前提下,确定了初教6型飞机适航审定政策。

民航局适航司关于发布初教6型飞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中心,航空工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民航局关于大力促进通用航空发展以及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要求,创造良好的通用航空发展环境,本着“放管结合、以放为主”的原则,以航空企业需求为导向,实事求是,真情服务,我司组织对已完成军方定型的初教6型飞机军转民适航政策进行了研究。研究工作基于风险管理的方法,将初教6型飞机的实际使用经验评估转化为适航安全结论,评估结果表明初教6型飞机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维护简单。在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都公司”)保持初教6型飞机现有技术状态、生产条件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前提下,确定了初教6型飞机适航审定政策,具体如下:

一、调研情况

初教6型飞机是洪都公司自行研制的高性能初级教练机,是我国航空院校用于飞行员筛选、初级培训的唯一自主研制机种。初教6型飞机为串列双座、螺旋桨单发动机、下单翼、前三点可收放起落架设计,飞机最大起飞重量1418kg。

初教6型飞机1962年完成军方定型,投入成批生产,截至2018年12月,初教6型飞机总计交付2891架,出口10多个国家,国内交付2648架,国外交付243架。在国内,56年来一直服役于我国空海军,是中国飞行员的“启蒙教练机”,被赋予了“中国飞行员的摇篮”;在国外,也是遍布世界各地,广泛用于飞行员培训、私人娱乐飞行和滑翔机带飞,甚至连作为航空工业强国的美国,都有300余架初教6型飞机(非洪都公司直接交付)在民间飞行。截至目前,初教6型飞机总计飞行约1000万飞行小时,从未出现一起由设计、制造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飞行事故。多批次、长时间、广区域的使用和维护证明初教6型飞机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维护简单。

二、适航审定政策

1.型号合格证

1.1申请

申请人向适航司提交下列资料:

(1)《型号合格证申请书》(AAC-014);

(2)初教6型飞机定型批准文件;

(3)初教6型飞机交付情况及使用经验说明;

(4)初教6型飞机构型报告。

1.2受理

适航司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所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并做出下列是否受理的决定。

(1)如果申请资料完整,同意受理申请,向申请人下发《受理申请通知书》(AAC-150),如果因申请资料不完整而不同意受理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待其补齐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受理;

(2)申请人应按照受理通知书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1.3审查与颁证

(1)江西审定中心负责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起草型号合格证数据单,上报适航司;

(2)适航司颁发型号合格证(AAC-119)。

1.4证后管理

型号合格证的证后管理工作由江西审定中心负责。证后设计小改工作按照备案制管理,具体参照《民航局适航司关于发布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民航适发[2018]7号)第2节“国内通用航空公司设计小改管理”执行;证后设计大改及其他证后工作按照《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程序》(AP-21-AA-03)规定执行。

1.5 发动机、螺旋桨

初教6型飞机现配装的发动机(HS6A)和螺旋桨(J9-G1)随整机获得设计和生产批准,不单独颁发证件。申请人按照供应商管理程序对发动机、螺旋桨进行管理,实施单机适航检查时,发动机、螺旋桨需带有供应商出厂的合格证明文件。

2.生产许可证

2.1 申请

申请人向华东地区管理局提交下列资料:

(1)《民用航空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AAC-017);

(2)初教6型飞机质量管理体系说明。

2.2 受理

华东地区管理局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所提交资料是否完整,并做出下列是否受理的决定。

(1)如果申请资料完整,同意受理申请,向申请人下发《受理申请通知书》(AAC-150),如果因申请资料不完整而不同意受理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待其补齐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受理;

(2)申请人应按照受理通知书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2.3 颁证

华东地区管理局在确认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完整并缴纳费用后,向申请人颁发《生产许可证》(AAC-004)。

2.4 证后管理

(1)生产许可证的持有人需保持初教6型飞机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进行生产,如质量管理体系发生更改,则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应当按照局方规定申请生产许可证更改;

(2)生产许可证的证后管理与持续监督由江西审定中心负责。

3.国籍登记和适航证件

3.1 国籍登记

临时登记证书和国籍登记证书的申请、审查和颁发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CCAR-45)和适航管理程序《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管理程序》(AP-45-AA-01)相关规定进行。

3.2 特许飞行证

特许飞行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和颁发按照《民航局适航司关于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民航适发[2018]2号)、《民航局适航司关于发布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民航适发[2018]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航空器研制和符合性验证用途特许飞行证管理政策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2683号)规定进行。

3.3 标准适航证

(1)申请人按照《民用航空器及其相关产品适航审定程序》(AP-21-AA-05)中要求的标准适航证申请资料向适航司提交标准适航证申请;

(2)适航司受理并确认申请人缴纳费用后,由江西审定中心按照《民用航空器及其相关产品适航审定程序》进行检查并填写《民用航空器适航性件评审和检查记录单(标准适航证)》(AAC-198)。检查记录单(AAC-198)第一部分“持续适航文件的完整有效性”按下表进行检查和记录。

(3)检查通过后,由适航司签发标准适航证。

4.飞行手册及持续适航文件

申请人向用户提供现行有效的使用维护资料。

三、适航责任

洪都公司作为初教6型飞机的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对初教6型飞机的适航性负全面主体责任。

四、其他管理要求

基于风险管控的原则,洪都公司在申请初教6型飞机型号合格证时,应确保申请取证构型与通过实际使用经验表明为安全的构型相一致,局方始终保留对各项工作的核查权利。如经局方查证,申请人以欺骗、隐瞒、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适航证件或未履行持证人责任的,局方将撤销或吊销申请人所持证件,并按规定采取处罚措施。

本通知自2019年1月23日起施行。内容如存在与其他政策文件的冲突,以本通知原则为准。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19年1月23日飞机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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