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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12时至9月22日12时 银川禁止升放无人机和空飘物

1294人参与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23:18 |

自2018年9月4日12时至9月22日12时期间,在银川市行政区丽景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文昌街以东、北绕城高速以南区域内,禁止升放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 ...

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控的公告

9月4日,临云行小编获悉,银川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控的公告》。

公告称,自9月4日12时至9月22日12时期间,在银川市行政区丽景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文昌街以东、北绕城高速以南区域内,禁止升放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

航空模型、空飘气球、风筝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经批准用于电视转播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的则不受本规定限制。

详情如下:

拥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及个人:

为确保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各项庆祝活动安全顺利,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相关管控事宜公告如下:

自2018年9月4日12时至9月22日12时期间,在银川市行政区丽景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文昌街以东、北绕城高速以南区域内,禁止升放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风筝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经批准用于电视转播以及警务、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飞行活动,不受本规定限制。

上述时间段,市民发现违规升空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可以拨打“110”报警。针对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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